2020年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时间:4月1日-30日

wuhan
2020-03-22 浏览243次

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关于印发《2020年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简章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注册会计师委员会:

根据《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》,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制定了《2020年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简章》,现予印发。

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

2020年3月19日

2020 年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简章

根据《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》,现将 2020 年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 

(一)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,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 统一专业阶段 
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2.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,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。

(二)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,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 统一综合阶段
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2、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 一

1.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,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;

2.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 理期限未满者;

3.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。

 二、报名程序

 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的报名人员,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 统一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cpaexam.cicpa.org.cn,简称网报系统)进行报名,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(简称中注协)官方微 信公众号进行报名。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、资格审核和交费 三个环节。

 (一)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 2020年4 月1日-4月30 日(每天 8:00-20:00,4月4日-4月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),点击进入网报系统,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。

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较近 1 年 1 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。非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,应当重新填写。 

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 报名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(简称注协)指定 地点(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)进行现场采集。 符合综合阶段报名条件,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,可向报名 所在注协查询办理。

 (二)资格审核 

1、 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,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 证件信息链接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进行。持国(境)外学历 的报名人员(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)填报的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学历认编号,由中注协、注协提交留学服务 中心进行认证。 

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,将由中注协于8月14日 提交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进行。持国(境)外学历的应届毕 业生报名人员,应当于 8月3日-8月14 日(每天 8:00-20:00),登录网报系 统补录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编号,由中注协、注协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。 

2.、持非居民身份证(如军官证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),或者以军 校毕业学历、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 次报名人员,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报名人员,应当按要 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、毕业或职称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,或 者到报名所在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。

3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,不符合报名条件,报名资格不予通过。 

(三)交费

 1、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,以及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,通过网上支付 交纳报名费。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。

 2、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、财政 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。 

3、 交费截止时间为 4月30日20:00。交费手续完成后,所报考 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,且报名费不予退还。 

4、 报名人员(不含应届毕业生)完成交费手续后,可在网报系 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;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 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。 

三、科目和范围

专业阶段科目:会计、审计、财务成本管理、公司战略与风 险管理、经济法、税法。 专业阶段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,也可以选择报考 部分科目。

综合阶段科目:职业能力综合(试卷一、试卷二)。 

范围:《注册会计师统一——专业阶段 (2020 年)》和《注册会计师统一——综合阶段 (2020 年)》确定的范围。

 四、方式

采用闭卷、计算机化方式。即,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、 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。 考生可选择使用于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,系 统支持 5 种输入法:微软拼音输入法、谷歌拼音输入法、搜狗拼音输 入法、好品五笔输入法、五笔输入法。 另外,微软新仓颉输入法、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 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。

 五、时间和地点 

(一)时间 

综合阶段: 2020 年 10 月 11 日 8:30-12:00 职业能力综合(试卷一) 14:00-17:30 职业能力综合(试卷二) 

专业阶段:

 2020 年 10 月 11 日(适用于部分考区) 

08:30-11:30 会计(较好场) 

13:00-15:00 税法(较好场) 

16:30-18:30 经济法(较好场) 

2020 年 10 月 17 日

 08:30-11:30 会计(第二场) 

13:00-15:00 税法(第二场) 

17:00-19:00 经济法(第二场) 

2020 年 10 月 18 日 

 08:30-11:00 审计 

13:00-15:30 财务成本管理

 17:00-19: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 

(二)地点 综合阶段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。 专业阶段地点安排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设立的考区。 

(三)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、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 考虑到部分考区参加会计、税法、经济法的考生人数较多, 和机位紧张,为优化考区有关科目和机位资源,特在北京、上海、 深圳等考区实施会计、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,较好场 时间定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,具体安排另行公告。

 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财政部考办)将根据 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,每位考生只 允许参加一场,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。

 六、准考证的下载打印 

考生应当于9月15-30日、10月9-10日(每天 8:00-20:00),登 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。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,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和参加。

 七、试卷评阅和认定

(一)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。经财政部注册 会计师委员会认定后发布。考生可于 12 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 询并下载打印单。 

(二)每科均实行制,60 分为合格线。 

(三)专业阶段的单科合格 5 年内有效。对在连续 5 个年度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,颁发注 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。 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由考生 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。

 (四)对取得综合阶段科目合格的考生,颁发注册会计 师统一全科合格。全科合格由考生在发布之日 起 45 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。

 八、辅导教材 

中注协根据《注册会计师统一——专业阶段 (2020 年)》和《注册会计师统一——综合阶段 (2020 年)》,组织编写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辅导教材、专业阶段 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,以及经济法规汇编,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 出版发行。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、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。

 九、专业阶段免试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及《注册会计师统一 免试管理办法》执行。 

十、其他注意事项 

(一)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《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》 和《注册会计师统一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(可在中注协首页“CPA ”专栏查阅),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 诺遵守上述文件。 

(二)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,应当认真阅读《注册会计师 统一人员守则》和有关信息,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 明的时间参加。 

( 三 ) 中 注 协 开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机 考 练 习 网 站 (http://cpademo.cicpa.org.cn)。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,熟悉机考环境 和电子化试题形式。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。

 (四)考生需要对复核的,可在发布后第 5 个工作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,通过网报系统,提出复核申请,中注协根 据《注册会计师统一复核办法》统一组织复核。 

(五)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(http://cpaexam.cicpa.org.cn)及官 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,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。 

(六)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政策相关的问题,可将问题发送 至中注协设立的专用邮箱:cpaks@cicpa.org.cn 。 

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,请拨打中注协电 话 和(工作日 8:00-11:30,13:00-17:00) 或咨询各注协。 

各注协根据本简章,可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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